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老年公寓小区维修基金使用公示

2025/03/10 7.4k 阅读 171 点赞

老年公寓小区1、2号楼业主:

随州市曾都区东城舜井大道老年公寓业主委员会代该2栋楼业主,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申请使用该栋楼维修资金9800元,用于1、2号楼的大门和楼梯栏杆维修。

资料显示,经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现场查看确定后,参与表决的业主48户,占专有部分全体业主总户数56户的85%,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6799㎡,占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7759㎡的87%;同意维修的业主48户,占专有部分参与表决业主总户数48户的100%,同意维修的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6799㎡,占参与表决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6799㎡的100%业主表决通过,书面同意申请使用相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符合法定使用规定。

在公示期满后,按相关程序代该栋楼业主向随州市住房维修资金中心申请划拨该楼栋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9800元,如果业主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产物业监督科反映,并提交书面材料。地址:沿河大道116号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办公大楼三楼,联系电话:3235335。公示期为七天(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6日止)。请保留该公示至期满。谢谢合作。


2025年3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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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