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城市供水、城市污水等市政公用特许经营服务行业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05/06 5.1k 阅读 330 点赞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供水、城市污水等市政公用特许经营服务行业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监管部门未依法履行项目建设运营监测分析职责,未按规定开展运营绩效评价;

2.监管部门违规干预特许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存在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违规摊派等行为;

3.监管部门执法不规范,存在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以罚代管等现象;

4.监管部门对12345热线、信访投诉等事项处置不力,存在推诿扯皮、虚假整改的问题;

5.供水、污水企业未按规定提供普遍无歧视服务,对新增用户实行差别化待遇的行为;

6.供水、污水企业工作人员不履行企业服务承诺,存在产品质量不合格、服务不及时、违规收费、恶意吃拿卡要等行为;

7.供水、污水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擅自调价、捆绑收费或违规牟利的问题;

8.供水、污水企业未按协议约定进行技术设备更新和服务质量提升的行为;

9.供水、污水管网设施损坏,相关企业未及时抢修恢复供气,服务意识不强、安全责任履行不到位、恶意吃拿卡要等行为;

10.其他违反特许经营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 举报电话:随州市:0722-3321322(供水),0722-3310129(污水); 随  县:0722-3567026;广 水:0722-6233048(供水)、0722-6256309(污水);曾都区:0722-3319393;高新区:0722-63584858。

2.来访(信)地址:曾都区沿河大道116号 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邮政编码:441300。

三、时间期限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底止。

四、线索处置

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查处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相关要求

1.举报人应提供具体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

2.我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经查实的线索将依法处置;

3.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5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