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丽景小区4#1-2单元业主:
随州恒昌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该栋楼业主,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申请使用该栋楼维修资金73104元,用于4#1-2单元的电梯维修。
资料显示,经小区业主、物业公司现场查看确定后,参与表决的业主90户,占专有部分全体业主总户数128户的70%,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8954㎡,占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12997㎡的68%;同意维修的业主90户,占专有部分参与表决业主总户数90户的100%,同意维修的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8954㎡,占参与表决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8954㎡的100%业主表决通过,书面同意申请使用相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符合法定使用规定。
在公示期满后,按相关程序代该栋楼业主向随州市住房维修资金中心申请划拨该楼栋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73104元,如果业主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产物业监督科反映,并提交书面材料。地址:沿河大道116号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办公大楼三楼,联系电话:3235335。公示期为七天(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止)。请保留该公示至期满。谢谢合作。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