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22〕2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市于2023年6月对城市黑臭水体进行了再次排查,经排查,我市中心城区建成区(曾都区、高新区)内未发现黑臭水体。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5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公众有反馈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告知:
反馈电话: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22-3310129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