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对罪犯吴某某拟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2022/10/12 3.9k 阅读 513 点赞

罪犯吴某某,男,汉族,现年78岁,住址为随州市曾都区北郊办事处。2018年8月2日其因交通肇事罪被曾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因病曾都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因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曾都区人民法院下达了收监决定(余刑22天)。

2022年9月28日,随州市中心医院对罪犯吴某某进行了医学鉴定,根据医学鉴定书(随医鉴〔2022〕001号)结论,罪犯吴某某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条第4款之规定,随州市看守所拟申请对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向随州市看守所书面或电话反映(联系电话:0722-3307626;联系人:叶警官)。

               随州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