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教育局关于正式设立“随州盈瑞实验高中有限公司”的批复

2021/12/13 3.9k 阅读 184 点赞

随教函〔2021〕13号

随州市丹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62号)和国家、省有关普通高中办学的条件标准规定,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学校进行了现场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根据评估和整改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随州盈瑞实验高中有限公司”,简称为“随州盈瑞实验高中”,简称仅限用于学校牌匾、成绩单、学历证书、招生广告和简章。

二、学校地址位于随州高新区淅河大桥漂水河东路与季梁大道交叉口。

三、学校为全日制营利性民办高中,由随州市丹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出资举办,开办资金1000万元(不含土地和校舍建设出资)。

四、学校招生范围为随州市。办学规模控制在48个班、2400人以内,从2022年秋季开始招生。

五、学校教育教学业务主管单位为随州市教育局,属地管理单位为随州高新区教育局。随州市丹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申办承诺,进一步加大办学投入,迅速启动学校二期建设。随州盈瑞实验高中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六、学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学校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其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办学结余分配应当在年度财务结算后进行,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七、学校举办者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法人登记。

此复。

2021年12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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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