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锦园小区1-3号楼业主:
随州市东方锦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该几栋楼业主,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申请使用该栋楼维修资金36582元(维修金额39835元,其中公租房占3253元),用于1-3号楼消防改造、1号楼电梯地坑防水维修。
资料显示,经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现场查看确定后,参与表决的业主239户,占专有部分全体业主总户数335户的71%,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26214㎡,占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36701㎡的71%;同意维修的业主236户,占专有部分参与表决业主总户数239户的98%,同意维修的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25877㎡,占参与表决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26214㎡的98%业主表决通过,书面同意申请使用相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符合法定使用规定。
在公示期满后,按相关程序代该栋楼业主向随州市住房维修资金中心申请划拨该楼栋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6582元,如果业主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产物业监督科反映,并提交书面材料。地址:沿河大道116号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办公大楼三楼,联系电话:3235335。公示期为七天(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止)。请保留该公示至期满。谢谢合作。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