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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吸取麻城市“3.27”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2017/03/31 1.1w 阅读 145 点赞

  
 

随建办〔2017〕10号
 
 
关于深刻吸取麻城市“3.27”事故教训迅速开展
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随州高新区建设局,大洪山景区管理局,委属各相关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

  2017年3月27日下午2时35分,麻城市五脑山仙山牡丹博览园建筑工地发生脚手架垮塌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为吸取事故教训,落实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等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根据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要求,从即日起,立即在全市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城市危险房屋(老楼危楼);风景名胜区及公园广场娱乐设施;重点餐饮业用气防火设施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及液化气灌装点。

  (二)检查重点

  1、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预防重特大事故应急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生过亡人事故的企业和项目、各级检查中问题较多并处罚过的企业和项目。

  2、城市危险房屋隐患排查及整治:老楼危楼整险排查,棚户区危险房屋整治,C、D级危房的处理情况。

  3、风景名胜区及公园广场娱乐设施安全: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设施、城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状况;景区内在建项目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危险地段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公园、游园各项游乐设施的运行状况是否良好,安全通道的安全标示是否齐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管理制度及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情况。

  4、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高中压燃气管道、储气库(罐)、高中压调压站、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液化气供应站点、老旧储气钢瓶、餐饮场所燃气设施、消防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及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市住建委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熊忠海 市住建委主任

  副组长:李艾武 市住建委副主任、市房管局局长

  王新国 市住建委副主任

  王天宏 市住建委副主任

  魏 强 市园林局局长

  成 员:李汉军 市住建委城建科科长

  郭新燎 市住建委建管科科长

  吕洪钧 市房管局副局长

  刘华贵 市园林局总工程师

  明 慧 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站长

  王伦建 市市政管理处主任

  夏洪国 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主任

  三、检查时间及分组

  各项检查应在4月底前完成。市住建委派出4个检查组对各地、各行业安全生产进行检(督)查。

  第一组(负责检查城市老楼危楼)

  组 长:李艾武 市住建委副主任、房管局局长

  成 员:吕洪钧 陈军辉 肖新勇 张 波

  第二组(负责检查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城市燃气)

  组 长:王新国 市住建委副主任

  成 员:李汉军 王伦建 彭明然 冯大勇 苏 明

  胡冬松 高 飞 闻行钊 陈先军

  燃气安全评估专家1名

  第三组(负责检查建筑施工)

  组 长:王天宏 市住建委副主任

  成 员:郭新燎 明 慧 刘宏伟 李 超 罗志敏

  特种设备检验所1人

  第四组(负责检查风景名胜区、公园广场娱乐设施)

  组 长:魏 强 市园林局局长

  成 员:刘华贵 谢祖兵 梅松竹 严清明 万良全

  何华庆

  四、检查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对项目(企业)检查要全覆盖,企业对项目检查要全覆盖,项目自查要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列出检查清单,建立隐患台账,实施清单管理,即查即改,逐个销号。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主管部门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列出整改时间表,挂牌跟踪督办。对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从快从重严厉查处。隐患排查要突出重点,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检查结束后,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搞好成果转化。要将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各地检查情况请于2017年4月28日前报市住建委建管科备案。

  市住建委建管科电话:3327621

  邮箱:849129983@qq.com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