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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随州市城镇燃气“三防一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6/19 1.7w 阅读 245 点赞

  随建办(2017)19号

  关于印发《随州市城镇燃气“三防一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随州高新区建设局,大洪山景区管理局,委属相关单位:

  现将《随州市城镇燃气“三防一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随州市城镇燃气“三防一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场所“三防一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安〔2017〕11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燃气“三防一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7〕19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决定在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开展防范燃烧事故、防范泄漏事故、防范爆炸事故,严厉打击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特殊作业规范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三防一严”)。

  一、整治目标

  着力解决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防范爆炸、泄漏、燃烧事故,严厉打击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特殊规定作业规范行为,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我市燃气行业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顺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全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重点突出易诱发燃烧、泄漏、爆炸事故的设施设备和场所。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监管方面。

  1、城镇燃气主体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是否完好,是否定期检测;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场站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附件是否按标准设置,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定期检测;入户安检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场站防爆型电气设备安装、使用及自然通风口或事故通风装置设置情况;配备防爆型专用抢修、抢险设备器材以及室内作业场所情况;场站防雷、防静电装置定期检测情况。

  3、场站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水泵、消防沙等消防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场站进出车辆配置阻火器情况;场站员工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应急处置情况和上岗期间防静电工作服着装情况;有无存在人员进入场站携带火种、手机(开机)等违规现象。

  (二)重点监管工艺方面。

  是否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装设了自动控制、安全联锁和紧急停车系统,自控方案是否切合城镇燃气企业工艺实际,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三)重大危险源方面。

  1、是否按照规定对城镇燃气重大危险源涉及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信息配备了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2、城镇燃气重大危险源装置是否配备了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设置了燃气泄漏紧急处置装置;液化气体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3、爆炸危险区域内是否采用防爆电气,仪表设备(防爆等级、防护等级)选型、电气线路敷设及钢管配线隔离密封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4、重大危险源罐区装卸栈台作业和车辆管理是否规范;储罐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检查检测。

  5、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档案。

  (四)特殊作业安全方面。

  燃气企业的检维修作业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在检维修作业前是否实施风险分析,并采取和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是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企业对特殊作业 “三违”行为是否按照制度进行了处罚。

  (五)处置对策方面。

  对易发生燃烧、泄漏、爆炸事故装置和场所的风险点是否确认,风险源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燃烧、泄漏、爆炸的措施,是否落实了专人盯守,是否制定了有效的应急处置对策,是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四、整治时间

  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5日前)

  各地住建部门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精心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情况的通报一并传达学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2017年6月25日前报市住建委燃气管理办公室。

  (二)自查自改阶段(6月25日至7月30日)

  各燃气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将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事故中暴露出的主要问题纳入重点整治内容中,按照整治重点,逐项逐条进行全面自查自改,认真填写“专项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建档备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要按照“五落实”的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并说明情况,确保整改期间不出事故。自查及整改情况要在本企业进行公示,于7月28日前将各自的自查整改情况和“专项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报各地住建部门,各地住建部门对各企业报送的资料整理汇总盖章后于7月30日前书面报送(并传电子版)市住建委燃管办。

  (三)督导整治阶段(8月1日至10月30日)

  各地住建部门要成立专班,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整治工作任务,组织专人对照企业填报的“专项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内容,对企业进行逐一检查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建立清单,逐一向燃气企业下达通知,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一律按照法律上限给予处罚或暂扣燃气经营许可证,或提请当地政府责令停业整顿。对重大隐患要及时分级进行挂牌督办。市住建委燃管办将组成专班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不定期对各地各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媒体曝光。

  (四)总结推进阶段(11月底)

  各地住建部门要对此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于11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附件2),连同附件1汇总上报市住建委燃管办,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省住建厅。市住建委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加分项。对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和因工作不力造成其他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和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实行追责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到位。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部门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 “三防一严”专项整治行动与城镇燃气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细化整治内容,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加强监督检查,把燃气安全工作,抓好、抓实。要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狠抓安全生产,依法依规经营。做到问题隐患排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强化措施,责任落实到位。各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要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落实到位。要按照专项整治重点和要求,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确保整治工作效果明显。要建立安全风险等级,加强员工安全警示教育,并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三)从严监管,专项整治到位。各地住建部门要坚持对问题隐患零容忍,要深刻吸取山东临沂“6.5”爆炸事故教训,从严执法,积极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所管燃气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具体的安全评估检查,对生产过程中每道环节、运行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评判,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不打折扣地坚决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上报当地政府,集中各部门执法力量,对涉事企业依法关闭、取缔和搬迁。对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特别是违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导致燃烧、泄漏、爆炸事故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联 系 人:燃管办 胡冬松

  联系电话: 18908668788

  邮 箱:859410035@qq.com

  附件:1 、“三防一严”专项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

  2 、“三防一严”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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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三防一严”专项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2:“三防一严”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